閒話家常

扣除每個老人家身下的代步車
這就是一張在平淡不過的 鄉下老人家閒話家常的情景
我相信每個人身邊一定有些年邁的長輩 也一定能夠理解:
對他們而言 先進的生活設備、電器用品 遠不如一起生活數十載的老鄰來得重要
冰冷的高樓大廈 中央空調 還不如低矮的老平房 屋前老樹下的自然涼風

我們又怎能 將我們自以為的舒適 強加在這些老人家身上?

說起樂生 那是一個漫長而且依然在進行中的故事
關於以前發生過的大事 可以參考wiki的介紹
樂生建於日治時代的1929年(昭和四年) 因此院內最早一批建築物
已經有接近八十年的歷史
更重要的是 樂生是公衛、醫療、痲瘋病史上重要的指標性聚落
單就這點 樂生便絕對有資格列名古蹟 予以妥善的保護

碑

碑-2

聖德碑 這碑看得見的三面都有不同人的題字
其中兩面有署名時間為民國49年
加上上一篇刊頭那張民國36年的:「以院作家 大德曰生」 對照院民們所受到的待遇
只覺這些冠冕堂皇的字句一個比一個更諷刺

由於樂生早年是進得出不得的完全封閉式院區
因此包含食衣住行生老病死一切需求一應俱全
院區內有福利社、澡堂、大廚房、甚至有靈骨塔(是的 連骨灰都不能離開這個山頭)
以院作家這話當真是一點不假
進來(包含這個也不是你自己能決定的)之後 你就只能:「生為樂生人 死為樂生鬼了

澡堂外觀

↑澡堂外觀(目前已荒廢)

↓澡堂 木牌上的「浴室」兩字已幾不可見

澡堂
 
↓澡堂邊間

澡堂邊間
 
↓澡堂內部(應該是置物區)

澡堂內部一景
 
↓澡堂內部(我猜應該是熱水儲存槽)

澡堂內部
 
↓福利社阿姨 正與前來參觀的學生(?)們閒聊

福利社阿姨
 
↓阿姨的代步車(應該是)

代步車
 
↓門邊的小告示

門邊的小告示
 
↓福利社牆上的八股文

落成八股文
 
↓緩和一下沈重氣氛 我覺得樂生很適合辦外拍(爆)

福利社外的美女

福利社外的美女-2
 
來到這個山頭 你自然會瞭解到他的魅力
畢竟這是老人家們的家園 他們生活了一輩子的地方
這不是我們常常逛的 只剩下老屋的那種古蹟 而是依然鮮活的文化瑰寶
由於樂青以及巡守隊的人力吃緊 要求他們做好導覽恐怕是過份了
好在上一次去的時候跟一位阿伯及一位樂青志工走過小半圈
因此我知道的部分 就在這邊跟大家簡單介紹一下
這樣大家去的時候 也比較不會流於走馬看花

高雄東舍

↑東高雄舍

↓東高雄舍屋簷下 還算完整的蛛網

蜘蛛網
 
↓東高雄舍牆上張貼的公告 義務律師團免費為阿公阿嬤們爭取國賠的說明會

公告

樂生以「地名」為名的舍 都是該地鄉親捐資興建的
樂生全盛(用這詞實在很怪)時期由於人數太多 房舍嚴重不足
很多地方於是捐資興建寓舍 提供他們在樂生內的鄉親居住
如「東、西高雄舍」,已經被拆除的「台南舍」等等…

——- to be continued ——- cry

這兩天行程緊湊 每天只能更新一點點(且來不及仔細校稿)
還請大家見諒 禮拜三四比較空 會加緊趕工的~~
 

如果您是第一次來 對樂生事件還不瞭解
建議您點選這裡 閱讀本站相關文章
或是到這裡 有您所需要的所有資料
還有這篇 可以幫助您快速進入狀況

 

10 Responses to “【走進樂生】看圖說故事”

  1. on 19 3 月 2007 at 2:10 下午

    *good *good
    我也希望我有機會去拍
    可惜放假要帶小孩

  2. 弱慢
    on 19 3 月 2007 at 7:48 下午

    小柯大大,我的新文章需要用到您的照片,請賜給小的使用吧。謝啦。

  3. on 19 3 月 2007 at 11:00 下午

    jerome
    帶小朋友一起去?:p
     
    弱慢
    別客氣 請自取:)

  4. on 20 3 月 2007 at 12:45 上午

    小柯,
    你的照片很會說話,
    像這樣的影像紀錄分享.
    也可以讓更多人了解,
    值得珍惜的.

  5. on 20 3 月 2007 at 1:32 下午

    如果聲請列入暫定古蹟可不可行啊?
    中正紀念堂都可以列為暫定古蹟了,
    樂生適用嗎?

  6. on 20 3 月 2007 at 3:36 下午

    覺得Blogger對樂生案的關心有點”狗吠火車”
    雖然故事的結局未知,
    但透過各位的傳達就像在湖心投下一只小石,
    漣漪會向外擴散的……
    *good

  7. on 20 3 月 2007 at 11:48 下午

    janee
    感謝稱讚..
    這是我能做的 也是我想做的:)
     
    Duck
    其實他似乎曾經被列為暫定古蹟過
    不過當時審議的結果好像是重點保存
    也就是不全部都有到古蹟的程度
    關於這部份其實也很有爭議 因為當初的審議程序好像沒跑完的樣子
     
    nhellen
    是阿(苦笑)
    說真的跟國家機器鬥
    想要有什麼好結果還真的不容易
    只希望如妳所說的 把這些消息傳出去
    盡量讓更多的人瞭解真相而已~

  8. on 22 3 月 2007 at 1:50 下午

    那不能再次提出申請嗎?
    唉!大鯨魚對小蝦米的戰爭,
    真的是沒什麼希望,
    但是看到大家都踴躍發”聲”,
    真的有種感動捏!
    社會,還是有溫暖的!

  9. on 22 3 月 2007 at 8:17 下午

    Duck
    關於古蹟鑑定的部分
    這一篇的中間有過程的說明
    可以參考一下
    簡單來說 這是一筆爛賬…端看現在北縣府和行政院要怎麼搞
     
    整個事件到現在
    政界的風向球已經開始有點轉向了
    可以再觀察一陣子看看:)

  10. on 19 10 月 2011 at 7:36 上午

    I like this blog and have bookmarked it. I‘ll expect to go through in information on my journe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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